市科技局关于
《<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
补充规定》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提质增效,构建良好科技创新创业生态,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市科技局对《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1号)相关条款进行具体说明,制定了《<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
二、主要内容
《补充规定》共五条内容。
第一条进一步明确了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职责;
第二条支持鼓励孵化器向专业化发展,高效配置和集成各类创新要素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第三条进一步明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协调有关部门为孵化器发展提供支持,促进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孵化器培育引导,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孵化器升级发展。支持建设专业孵化器。
第五条规定了文件的有效期限。
2019年8月13日
附件:
分享到: